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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税务机关冻结存款
释义
    一、税务机关冻结存款法定程序
    1、税务机关依法决定冻结存款的,应当履行法定程序,并向金融机构交付冻结通知书。法定基本程序如下:实施以前必须向税务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制作现场笔录。
    2、依法决定冻结存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在3天以内向当事人交付冻结决定书。
    3、冻结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冻结的理由、依据和期限,冻结的账号和金额;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金融机构接到税务机关依法作出的冻结通知书以后,应当立即冻结,不得拖延,不得在冻结以前向当事人泄露信息。
    二、什么是存款冻结的基本内涵
    存款冻结,就是银行限制该存款(账户)的使用。大致分为:不收不付、只收不付(只能收款不能付款)、部分冻结(如部分冻结10万,只有超过10万以上的存款部分可以使用)。
    三、冻结存款的注意事项
    1、冻结储蓄存款是指对犯罪分子以非法收入存入的储蓄存款采取的控制措施。公安、检察、法院、海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执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对罪犯在银行的储蓄存_,初步确定为非法收入或由于工作需要,对犯罪分子的银行存款提出不能再发生支付款时,为防止赃款转移,可通过银行采取强制措施,即对其存款户予以冻结,不得支付。
    2、冻结存款时,银行根据上述办案机关的县级及县以上单位的正式冻结存款通知书,经银行县、市支行或城市区办事处核_认定后,转_所肩储蓄机构给予冻结。存款冻结可能是全部冻结,也可能是部分冻结,冻结停止支付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在此期限内,除原提出冻结的办案机关正式办理解冻手续外,一律不予付款或转移。存款解冻,银行也要凭办案机关的解冻通知办理,冻结存款超过6个月自动解冻,特殊原因延长的,应重新办理冻结停付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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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11:2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