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住登记回执在哪里办理 |
释义 | 居住登记回执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对人员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应当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在信息系统中予以登记,并出具居住证受理回执。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申办材料移送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居住登记回执时,当事人应当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去办理流动人口登记的公安机关或者是派出所进行申报登记后;居住证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和打印受理回执;制证部门制作居住证; 办理人凭受理回执到居住证受理点领取居住证。如果是没有身份证的,户口本、临时身份证明等证件,只要是能证明本人身份的都可以。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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