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肠癌重疾险被拒赔是否与保险公司的风险控制有关?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核保时,会根据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职业等因素进行风险评估,以确定保险费率和责任承担范围。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后,出现了在评估时未曾预见的风险,保险公司可以拒绝承担责任。但若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相关情况或提供虚假资料,保险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 《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保险人在核保时应当向被保险人告知其申报的事项及其重要性。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3. 《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保险人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向被保险人说明理由,并且书面通知被保险人。被保险人不同意保险人的决定的,可以请求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因此,如果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未如实告知自身情况,或者保险公司在核保时已经确定了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且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该疾病的责任承担范围,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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