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非法经营烟草制品
释义
    法律分析:
    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而生产、批发烟草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一的,为情节严重,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达5万元;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达50万元
    3、曾因非法经营烟草制品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数额达2万元的 。
    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情节特别严重的,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三条 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1: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