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女方父母买房婚后置换了另一套男方能分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女方父母婚前单独给女方购买的房屋,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用该房产置换的另一套房屋,若是房屋登记在女方自己名下的,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与男方无关。若是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的,属于女方对男方的赠与,房屋变更登记后赠与生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房产与男方有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化,是结婚的必备的、首要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这六个字,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首先,结婚必须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其次,是本人自愿,而不是依他人的意愿为转移,不许父母等第三者加以包办;再次,是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这就排除了一方或双方半自愿半包办的情况。“不许任何一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对“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补充和强调。前面的规定是从正面的肯定,后面的规定是从反面加以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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