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外不归来,怎样办理离婚? |
释义 | 国内外离婚案件中,双方可通过调解解决纠纷。国外一方可委托亲友或律师作为代理人提起诉讼,需认证相关文件。同时,国内一方可向本地法院提起诉讼,并在诉状中表明已就离婚问题达成协议,以促使早日开庭。在法院开庭后,双方代理人可达成调解书。如果无法达成调解,双方可以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外一方也可委托代理人参与诉讼。 法律分析 (一)双方能达成调解的解决方式 1.国外一方,委托国内的亲属、朋友或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需填写固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写好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需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再在国内法院起诉离婚。 2.与此同时,可由国内一方向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最好在诉状上写明已基本就离婚问题协商一致的事实,以求得法院及早开庭; 3.法院择日开庭后,原告及其代理人与被告代理人就离婚问题达成调解书。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应制发调解书。当事人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依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送达当事人。一段时间后可领取生效法律文书; (二)双方未达成调解的解决方式 1.国内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国外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注意的是,与现居住在国内的夫妻双方的离婚案件不同的是,此类案件中国外一方当事人如不能回国或者不愿回国,也是可以的,只须办理相关手续之后、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即可。 拓展延伸 海外失联,如何处理离婚手续? 海外失联情况下,处理离婚手续需要一定的程序和步骤。首先,您可以联系当地的中国驻外使领馆或领事馆,向他们咨询相关离婚手续的具体要求和流程。通常情况下,您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的文件和证明,例如婚姻证书、身份证明、海外居住证明等。同时,您还需要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比如律师或法律顾问,他们可以为您提供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在处理离婚手续的过程中,耐心和沟通十分重要,与相关机构和当事人保持良好的沟通,以便顺利解决离婚事宜。 结语 无论是双方达成调解还是未达成调解,处理海外失联情况下的离婚手续都需要一定的程序和步骤。首先,联系中国驻外使领馆或领事馆,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同时,寻求律师或法律顾问的帮助,确保您的权益受到保护。在处理过程中,耐心和良好沟通至关重要,以便顺利解决离婚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为男女双方均居住于驻在国的中国公民办理婚姻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