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子有贷款,只要拥有房产的所有权是可以赠与的。但是抵押贷款因为有还款的责任,还是要作相应的处理。如果是你仍然承担还贷的责任,那么,你就要向出借方办理新的保证。这要取得出借银行的同意。如果你在赠与房屋的同时,将还贷的责任,也一并转移给受赠与人,必须要对受赠人说清楚。同时也要对出借银行说清楚。因为银行给你抵押贷款,不仅是考虑了手中有抵押房产,同时还考虑了你的还贷能力。所以如果银行经过考察,了解,认为受赠与人的资信、还贷能力均好,办理变更,就可以了。如果银行不同意受赠与人还贷,你就无法将还贷的责任(义务)转移给受赠人。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但应当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土地收益的缴纳和处理的办法按照国务院规定办理。 (一)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转让的土地用于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项目的; (二)私有住宅转让后仍用于居住的; (三)按照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出售公有住宅的; (四)同一宗土地上部分房屋转让而土地使用权不可分割转让的; (五)转让的房地产暂时难以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的; (六)根据城市规划土地使用权不宜出让的; (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暂时无法或不需要采取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的其他情形。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土地收益或作其他处理的,应当在房地产转让合同中注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