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社保,社保种类有哪些 |
释义 | 社会保险是一种旨在为因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社会和经济制度,其中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养老金缴纳分别进入个人账户与统筹账户,各地区的养老保险发放金额根据当地在职工工资水平、工作年限、养老保险缴纳年限等进行核定,养老金发放额度也会根据 法律分析 社会保险,简称“社保”,是一种旨在为因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社会和经济制度。 什么是社保? 社保,即“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俗称,“五险”。 养老保险 即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社会保险制度。 养老金缴纳分别进入个人账户(个人缴纳部分)与统筹账户(单位缴纳部分)。发放时先发放个人账户内资金,发放完毕后则发放统筹账户内资金。 各地区的养老保险发放金额根据当地在职工工资水平、工作年限、养老保险缴纳年限等进行核定,养老金发放额度也会根据地区发展水平逐年提高,如广东地区今年提高基本养老金额度,普遍提高幅度为113元加基本养老金的5%,同时对年满75岁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加发100元。 参保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退休时都可按退休时的计发月数兑现,在计发月份内没有领完的个人账户余额则可继承,计发月数以外的则不涉及继承问题。 医疗保险 即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所建立的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 医保缴纳分别进入个人账户(个人缴纳部分)与统筹账户(单位缴纳部分). 其中,统筹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职工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门诊及抢救、急救(个人也要按规定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符合规定的费用,个人账户资金用完或不足部分,由参保人员个人用现金支付,个人账户可以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 当参保职工因病入院时,一般先自垫住院起付额,而后才会进入统筹账户与职工个人共同负担阶段。 工伤保险 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实质是一种无过错原则的社会补偿。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也包括职业病的报销、急性病猝死保险金、丧葬补助(工伤身故)等费用。工伤保险缴纳费用由用人单位全部负担。 工伤保险的核定标准为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2011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新工伤保险条例扩大了工伤认定范围,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也应当认定为工伤。 生育保险 即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分为生育医疗费与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费包括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因生育引起的疾病医疗费(超出规定的医疗费和药费由个人承担). 生育津贴则在女职工产假期间,按照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以及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 失业保险 即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失业保险待遇包含失业保险金、失业期间的医疗补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与家属抚恤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开展的再就业培训补助。即失业人员只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才能享受到相应待遇。 失业保险领取需满足三个条件: 1。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3。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结语 社保是指一种旨在为因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社会和经济制度。它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养老保险是为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提供经济补偿的制度;医疗保险是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建立的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是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七十五条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 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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