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家人亡故如何注销户口
释义
    公民自然死亡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或者社区、村委会持死亡证明、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办理死亡登记和户口注销手续所需材料: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申报申请:公民死亡医学证明等相关证明。办理死亡登记和户口注销手续办理程序:申请窗口受理现场审查办理。
    户籍注销怎么办理
    1、死亡户口注销,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死亡医学证明》(农村可凭乡村证明)办理;
    2、参军入伍公民户口注销,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入伍通知书》办理;
    3、重复注册户口注销,凭原重复注册户口所在地的方派出所检测发现后,通知户主。由户主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去常住地派出所,经检验合法,提出书面申请后,注销重复的非常住地户口;
    4、出国出境定居户口注销,凭出国出境证件和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31 7:5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