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先予执行担保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解除先予执行担保的条件: 1、法院对先予执行案件作出判决后,判决被申请人败诉的,就会返还申请人提供的担保; 2、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3、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 4、被申请人履行义务自然可以解除保全。 一、财产保全的保证金能退回么 保证金退回财产保全就无效了。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二、在民间债务纠纷起诉阶段是怎么申请财产保全 首先写好财产保全申请,提供要保全的财产的线索,然后提供担保,担保可以是现金,担保物等,然后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民事诉讼法》第101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三、房产解除保全需要多久 房产保全需要在三年期限执行完毕后解除,解除程序没有固定期限规定。除此之外,被申请人提供其他担保的、被申请人已主动将申请人请求的标的物提交人民法院保管的、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被申请人自行履行义务的、申请人向人民法院声明放弃请求的。均可以解除保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五条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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