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为保障老年人日常交通出行的便利,交通部提出,针对老年人乘坐交通工具,应当保留现金、纸质票据和凭证的处理方式;同时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快推进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升级改造,进一步拓展交通一卡通在出租汽车、城市轮渡以及公交化运行的道路客运等交通方式的应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研究出台凭老年卡享受城市公共交通优待服务的政策,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实现老年人凭身份证、社保卡等证件乘坐城市公共交通。提高对老年人的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 法律依据: 《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便利老年人日常交通出行的通知》 二、便利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 (一)保留现金、纸质票据和凭证。 (二)完善交通一卡通出行服务功能。 (三)便利老年人凭证件乘坐城市公共交通。 三、优化老年人打车出行服务 (一)保持巡游出租汽车扬召电召服务能力。 (二)完善约车软件老年人服务功能。 (三)鼓励重点场所提供便捷叫车服务。 四、提高客运场站人工服务质量 各地铁路客运站、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民用运输机场、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及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等均应保留人工服务窗口,为老年人提供咨询、指引等便利化服务和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