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相互保险公司在重疾险不赔恶性肿瘤的情况下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
释义 | 法律分析:相互保险公司在重疾险不赔恶性肿瘤的情况下,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首先,相互保险公司作为保险合同的一方,应当履行合同中的约定,如未能在合同中明确排除恶性肿瘤的保险责任,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其次,在未尽到告知义务或者明知肿瘤为恶性而仍然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下,相互保险公司还可能存在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义务。未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保险人未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或者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不足以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二条:“侵权人应当承担因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三条:“保险人未尽到说明保险责任的义务,导致被保险人对保险合同的内容和保险责任发生疑义的,保险人应当对被保险人解释保险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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