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伤认定与赔偿标准 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可申请工伤认定并进行伤残鉴定,确定赔偿标准。工伤事故责任认定要素包括劳动关系、人身损害、工作职责、因果关系和非故意。判断劳动关系需考虑劳动合同和事实劳动关系。工伤损害为人身损害,且非故意引起。故意指明知可能导致伤害后仍追求或放任其发生。 法律分析 劳动者在上班的过程中摔伤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工伤的认定,工伤认定后再做伤残鉴定,伤残鉴定结果出现后就可以确定赔偿标准了。 工伤事故责任认定 1、构成工伤事故责任的要件。 确定某一事故是否工伤事故,用人单位是否应按无过错责任承担赔偿责任。构成工伤事故要件: 1、职工与用人单位必须存在劳动关系; 2、职工必须有人身损害事实; 3、职工的损害必须是在其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发生; 4、事故与职工受到的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5、事故不是由于职工自身故意引起的。 2、劳动者是否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判断标准。 1、是否订立了劳动合同; 2、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参考以下因素:双方是否有隶属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职工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按约定参加生产和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工资分配,按规定或约定为职工支付劳动报酬;职工一般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场工作。 3、职工必须有人身损害事实。 首先,工伤事故造成的损害是人身损害;其次,职工是工伤事故所造成的损害的承受者。 4、事故不是由职工故意引起的。 所谓故意,是指行为人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引起一定的伤害后果,而去积极地追求这种后果的发生或者对结果是否发生持放任态度。 结语 工伤认定及赔偿标准的确定是根据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摔伤等人身损害事实,并根据劳动关系、因果关系以及职工故意与否等要件进行判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可通过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等标准来确定。然而,工伤事故责任的认定并不包括职工故意引起的情况。只有在工伤认定及伤残鉴定结果出现后,才能确定赔偿标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