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户口迁回农村的条件有:1、因读书迁出,且毕业后找不到工作的;2、夫妻一方是农村户口,且迁出人在城镇无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无固定居住场所的;3、在农村居住、生活,有宅基地和耕地,在城市无工作的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4、居住在城镇但无固定工作跟随父母生活的未婚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