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户口迁出原籍可以再落回去;办理流程: 1)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出原籍后还可以再落回去。 (1)入户申请书; (2)入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4)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5)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6)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各个地方的政策不同.我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现在的户口在济南长清 ,要签到聊城。属于同省迁移。迁回聊城市因为自己的父母在那里吧,那自己的情况属于父母子女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投靠人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具体来说需要以下证明。 2)由原籍拟迁入户的户主开具同意接收证明; 3)带齐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原件、拟迁入户的户主同意证明、拟迁入户的户主户口本、迁入申请书即可办理原籍迁回; 4)公安机关会收取工本费。 一、父母随子女落户成都需要什么条件? 这个得分情况而定,因为不同的投靠方式,办理程序是不同的。比如从外省市投靠的,则需要到拟定落户的区县办理一个准迁证,然后回到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最后在回到成都,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条件:凡男性年满60周岁以上、女性年满55周岁以上,身边无子女(农村指同村同社、),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实际居住,均可申请投靠子女;离退休及主城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成华区、)内投靠入户不受年龄和身边有无子女的条件限制,但需实际居住。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本区内迁入的,居民持相关手续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当场办结,主城他区城镇居民到我区入户的,应先到迁入地派出所出具同意入户证明,再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主城区外城镇居民到我区入户的,应到锦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户口准迁证持准迁证二联及原籍户口簿回原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