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去世的人档案可以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查询。人死亡后档案还是会有保留的,可以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查询,带着死亡证明和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应证明,以及户口本的相关证件到网点查询。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九条 下列档案违法行为应该追究法律责任:(1)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2)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3)涂改、伪造档案的;(4)擅自出卖或者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擅自出卖或者转让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的;(5)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的;(6)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已有,拒绝交档案机构、档案工作人员归档的;(7)拒不按照国家规定向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的;(8)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扩大或者缩小档案接收范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