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夫妻的债务如何划分 |
释义 |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承担连带责任,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不足时由个人财产承担。如双方无法协商,法院将根据经济状况做出判决。夫妻共同债务包括购置财产、家庭生活、经营活动、治病、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教育费用等。夫妻债务是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总和,离婚时需协商或法院判决处理。 法律分析 一、离婚时夫妻债务怎么分配 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然后才能分割剩余的财产。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或者双方约定财产各自归其所有的,则由双方以个人财产承担连带责任,至于夫妻内部按什么比例承担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双方经济状况作出判决。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之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对外债务,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才应当共同偿还。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的个人债务,如没有另一方在婚后向债权人做出承诺,即不会在原债务人的配偶,与债权人之间产生意定之债。债权人也无法律上的根据和理由,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 二、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夫妻债务不完全等同于共同债务或者个人债务,而应该是二者之和。所以说,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其实都是包括在夫妻债务离婚的。在夫妻决定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尤其需要对共同债务做出处理。先是由当事人协商约定如何承担,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判决。 结语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责任。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个人财产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关于债务分配比例,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由法院根据双方经济状况作出判决。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婚前购置财产所负债务、家庭生活相关债务、生产经营活动债务等。在离婚决定前,处理共同债务尤为重要,可通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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