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债务离婚后如何划分? |
释义 | 夫妻离婚后可以由一方承担共同债务,但若债务不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或无法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不应由配偶承担。防止伪造夫妻共同债务可通过确保债款用于家庭生活需要、要求债权人提供债务来源、揭示借款时间上的矛盾等方式。在诉讼中,借条无证据支持且债权人不出庭作证,债务往往不会被认可。 法律分析 一、夫妻债务离婚后可以由一方承担吗 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由一方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一方不承担债务的,不影响债权人向另一方主张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如何防止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在实践中,给予处罚的相对较少,主要原因是查实伪造相对困难,一般的做法是对该债务不予认定。请看如下几个方面: 1、若该借款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需要,则只能算作对方的个人债务,不应由配偶承担。 2、在诉讼中,若只有借条,而债权人不出庭作证,则该借条一般不会认可。 3、找到该债务的债权人要求说明债务形成的来龙去脉。虚假债权人大多编造的理由是,对方因公司经营需要向对方借款,若该债款不是用于股东出资,则不应由个人承担。 4、从借款的时间上的纰漏来说明该笔借款的虚假性,或根本没必要用该笔借款,来达到不予认可该债务的目的。 结语 夫妻离婚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可以由一方承担,但如果一方不承担债务,债权人仍可向另一方主张债权。为防止伪造夫妻共同债务,可注意以下几点:1、若借款非用于家庭生活需要,则不应由配偶承担;2、借条需有债权人出庭作证方可认可;3、要求债权人说明债务形成的来龙去脉;4、通过时间纰漏或借款必要性来证明债务的虚假性。以上是对相关问题的简要概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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