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有物业可以占有使用吗 |
释义 | 小区是没有权力出租公共用地的。住宅小区内的道路、绿地,为小区公共用地,小区全体业主对其拥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物业出租小区公共区域,是侵犯业主权益,应先与物业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就相关问题收集证据,起诉开发商。 一、物业有权占用公共区域出租吗 物业没有权利把公共场所出租,如果物业要出租小区公共场所,必须要由业主共同决定,征得大多数业主的同意,并且公共场所出租的收益,也要归业主所有。 公共场所包括建筑物楼道、电梯间以及园区道路、绿地等公共部分,这些公共部分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而物业公司只是接受委托对小区进行管理和维护,没有权利代替业主擅自处分公共场所,包括私自出租公共场所。 所以如果业主觉得物业公司或者其他人擅自使用业主共有部分,不管是改变功能,还是进行经营性的活动,但是却没有经得业主的同意,那么就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即使物业经过业主同意,利用小区的公共场所,进行一些经营性的活动。那么所得的收益,也是小区业主共有,而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将公共收益公开。 一、物业想占用公共用地应该怎么办 1、物业想占用公共用地,需要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我国法律规定,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三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二、业主可以随意占用公共楼道吗 业主不可以随意占用公共楼道。公共楼道属于业主共用部位,其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根据有关规定,业主不违反规定占用公共楼道,物业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有权进行劝阻和制止,要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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