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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对反担保人的规定
释义
    

法律主观:
    


    民法典对担保的规定如下:,1.担保的期限依据担保的方式而定,如果是担保物权担保的,主债权消灭后,担保物权就消灭。,2.如果是保证担保的,由当事人协商约定,没有约定的,自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后6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担保人无职业可以担保,但是一般债权人会审查和要求担保人具备相应的代为清偿能力,因此无职业的个人如果不具备代为清偿能力,债权人可能不会接受其做担保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的房产不得恶意随意转赠或出售,必须结束担保以后才可以,否则违反担保承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1.贷款中的房子可以做担保,这里的担保是指用房屋作为债务履行的抵押。,2.因为贷款的房子,已经事先抵押给了银行,所以,只能就房屋的剩余价值进行抵押。如果用房屋全额做抵押的,银行享有的抵押权优先于再后设定的抵押权。,3.设定抵押的房屋,如果没有经过抵押权人同意,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无法卖掉。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根据这一规定,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担保方式并不都适宜成为反担保的方式,只有保证、抵押和质押能够用于反担保方式,而留置和定金则不能用于反担保。反担保一旦成立后,原始担保人可以向反担保人行使追偿权,反担保人承担反担保责任。反担保追偿的范围为:①担保人在约定或法定范围内,代债务人向债权人为债务清偿所实际支出的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费用。②上述支出款额的利息。③实现追偿权的费用。知识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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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9:5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