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只有复印件有法律效益吗? |
释义 | 欠条只有复印件有法律效力,但是在对方否认的情况下,复印件不会被法院采纳为证据,法律规定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扫描件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扫描件合同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不违反法律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但在法律风险方面,仍建议采用书面原件,防止合同纠纷无法证明双方当时的合同,保护双方的权益。从证据的角度来看,扫描件是图片,作为复印件的形式,可以在技术上被篡改,所以扫描件的证明效果很低,除非对方认可扫描件,否则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形成证据链,扫描件作为案件证据,具有较高的证明效果。扫描件相当于复印件,法院很难支持只提起诉讼。 二、打官司合同原件丢了应该怎么办 打官司合同原件丢了之后当事人依然可以起诉。合同原件丢失是可以用复印件进行起诉的,但复印件如果无法与原件核实的,无法单独作为定案的依据,需要提供其他证据进行佐证。 具体原因如下: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2、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书证,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经核对无误的副本或者复制件。是副本或者复制件的,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来源和取证情况; 3、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 (2)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者原物一致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三、传真与扫描的区别是什么? 传真与扫描的区别如下:传真件也属于合同的书面形式,但与原件相比,传真件性质的差异会影响其法律效力。双方相互传真并直接修改或确认其内容的传真件可视为原件,但仅以传输文本和图像为目的的传真件在性质上与复印件相似,属于有效的证据,不能单独作为确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扫描件相当于复印件,法院很难支持只提起诉讼。原件也可能被篡改,但可以确定。如果原件是真实的,可以作为确定事实的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载明证人的姓名、职业、住所、联系方式,作证的主要内容,作证内容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以及证人出庭作证的必要性。 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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