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收取财产,如果收取了押金不退还的,劳动者可以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同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