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资金。 危改房的具体标准分为:五保户、农村低保户重建的房屋均2万元;修缮加固均0.6万元;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困难户重建的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 法律依据: 《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根据各地实际需要,按规定时间提出下一年度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申请及实施方案,并以正式文件联合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 第六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根据当年全国农村危房改造规划、中央补助资金预算安排情况以及省级有关部门申报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情况,统筹考虑各地农村危房户数、农户数、改造成本、改造效果、财力情况等因素,确定各地危房改造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