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式是什么? |
释义 | 介绍了几种常见的招标评标方法,包括综合评分法、性价比法、价分比法、综合评议法和最低投标价法。这些方法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根据不同的评审因素和考虑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式。 法律分析 1、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性价比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除价格以外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所得总分除以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所得商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3、价分比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除价格以外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除以所得总分,所得商数(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4、综合评议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评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进行定性评议,从而确定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5、最低投标价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拓展延伸 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式的法律规定和实施细则是什么? 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式的法律规定和实施细则是指在政府采购过程中确定供应商的选择标准和评定方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操作细则。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式主要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形式。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施细则包括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发布、投标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组成和评标方法等方面的规定。这些规定和细则的目的是确保政府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透明,保障供应商的平等竞争权益,促进政府采购的高效、经济和合规进行。 结语 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式的法律规定和实施细则对于确保公平、公正、透明的政府采购过程至关重要。综合评分法、性价比法、价分比法、综合评议法和最低投标价法等评标方法,根据不同的情况和需求,提供了多种选择。这些规定和细则旨在保障供应商的竞争权益,促进政府采购的高效、经济和合规进行。在政府采购中,遵守这些法律规定和实施细则,将有助于建立信任、减少争议,并最终实现良好的采购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条#160;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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