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成都积分入学要满足什么证件2023 |
释义 | 成都积分入学流程包括申报时间和地点、积分指标和条件、流动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时间、地点以及办理流程。申请人需在每年6月1日至7月31日到受理窗口申报积分,并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查询结果并打印。流动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需在入学前一年提前进行积分申报,具体操作时可按照2018年入学办法即“社会保险及居住证明两个满一年”,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入学。 法律分析 成都积分入学流程如下: 每年6月1日至7月31日,申请人需到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申报积分。 申请人可以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查询本人积分结果并打印。 流动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的,应在入学前一年提前进行积分申报。 二、成都积分入学条件 11分的积分指标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能低于10分,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能低于1分;未积分的《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入学,具体操作时可按照2018年入学办法即“社会保险及居住证明两个满一年”,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入学。 2014年起,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为基本条件,其中要求流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连续居住“两个满一年”,按积分政策折算后积分为11分,延续了之前的入学条件。 三、流动人员为其子女申请办理入学时间、地点 流动人员为其子女办理入学申请,时间为5月的工作日,办理地点为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或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委托指定的登记点。特别提醒,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 四、11分的积分指标及未办理积分的如何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入学 11分的积分指标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能低于10分,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能低于1分;未积分的《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入学,具体操作时可按照2018年入学办法即“社会保险及居住证明两个满一年”,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入学。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应当依法入学。而成都作为四川省的省会城市,也对积分入学政策进行了相关规定。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发布的《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积分入学主要适用于具有本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具体来说,适龄儿童、少年通过以下途径申请入学: 1. 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学生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且实际居住地与学校招生范围一致的,可享受积分入学政策。 2. 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学生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但实际居住地与学校招生范围一致的,也可尝试通过积分入学政策。但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如购房合同、实际居住地房屋租赁合同等。 需要注意的是,积分入学政策并非适用于所有学校。部分小学和初中学校会采用其他方式进行招生,如电脑派位、面谈等。同时,积分入学政策也并非固定不变,可能会受到教育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 因此,对于家长来说,要提前了解当地教育局发布的招生政策,了解自己孩子符合哪种入学方式,并根据相关规定准备材料。 结语 成都积分入学流程包括申报时间和地点、积分指标和条件、流动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的时间和地点。申请人需在每年6月1日至7月31日到受理窗口申报积分,并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查询结果并打印。流动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需提前一年积分申报,具体操作时可按照2018年入学办法即“社会保险及居住证明两个满一年”,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入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七章 扶持与奖励 第五十条 人民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义务教育任务,应当按照委托协议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民办教育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的民办教育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十章 附 则 第六十五条 本法所称的民办学校包括依法举办的其他民办教育机构。 本法所称的校长包括其他民办教育机构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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