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该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二、情节标准对于1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三、量刑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