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导致四级伤残赔多少钱 |
释义 | 该条法规规定了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以及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规定了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并会受到刑事处罚。对于逃逸者死亡的情况,处罚则更加严厉,将受到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因此,该法规主要思想是对于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进行严格的处罚,以保护公共安全和维护交通秩序。 法律分析 车祸造成四级伤残的赔偿金额,根据双方在事故中的责任比例以及对方的年龄、户籍等因素综合评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撞人逃逸怎么处罚 开车撞人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之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之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或者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一致的,赔偿责任由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交通事故造成残疾,残疾赔偿金包括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的残疾程度与造成残疾程度有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交通事故造成死亡,其死亡赔偿金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死亡补助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交通事故造成受伤人残疾,其残疾赔偿金包括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的残疾程度与造成残疾程度有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损害,其残疾赔偿金包括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的残疾程度与造成残疾程度有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损害,其死亡赔偿金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死亡补助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死亡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残疾赔偿金的残疾程度与造成残疾程度有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死亡补助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减少的收入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误工费或者误工费难以确定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护理费按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或者残疾的程度给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死亡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或者残疾的程度给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受害人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或者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死亡补助费。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如果构成犯罪,将受到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二十条 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是,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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