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诉案件的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有哪些 |
释义 | 公诉案件的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有以下权利: 1、知情权:被告人有权知晓自己被起诉的罪名、事实依据、证据等相关信息; 2、辩护权: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或者自己进行辩护,对控辩双方的证据和观点进行辩论; 3、 调查权:被告人有权要求法院对起诉书中的指控进行调查和审查,包括质证证人、鉴定物证等; 4.、 证据权:被告人有权质证控辩双方提供的证据,并提出相关证据的意见和请求; 5、 询问权:被告人有权对控辩双方的证人进行询问,包括提问、反问等权利; 6、 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权利:被告人有权对检察机关或法院收集的非法证据提出排除申请; 7、 申请延期或中止审理的权利:被告人有权在合法的情况下,根据个人情况申请延期或中止审理。; 8、申请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权利:被告人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申请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9、申请证人出庭的权利:被告人有权申请法院传唤证人出庭作证; 10、上诉权:被告人有权对一审判决不服,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公诉案件立案流程如下: 1、 接收报案,当发生犯罪行为后,被害人、证人或其他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根据报案内容进行初步调查,并收集相关证据; 2、 初步调查,公安机关进行初步调查,包括现场勘查、取证、询问相关人员等,以确定是否构成犯罪以及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等情况; 3、提请批准逮捕,如果初步调查认定犯罪嫌疑人有必要逮捕,公安机关将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检察机关根据案件材料和相关法律规定,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4、 立案审查,检察机关接收公安机关的案件材料后,对是否立案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案件事实、证据材料是否充分、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等; 5、批准立案,如果检察机关认为案件符合起诉条件,将对案件进行批准立案,并发出起诉指控书。; 6、法院受理,法院在收到检察机关的起诉指控书后,进行案件的受理,并发出立案通知书给被告人和辩护人; 7、审理阶段,经过立案后,法院将组织开庭审理案件,包括对控辩双方的证据、观点进行审查和辩论,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护。 综上所述,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判决可以是有罪判决或无罪判决,也可以是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 【开庭】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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