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关系证明法定继承人关系证明我辖区居民,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于年月日因交通事故去世。 法定继承人,又称“无嘱继承人”。是指依法律规定的继承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人。从各国继承制度的历史来看,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一般以血缘关系远近和婚姻关系确定。但由于各国的历史传统和所处的时代,以及社会制度、风俗习惯、民族特点的不同,各国对法定继承人范围的规定很不一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