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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合同为啥一年一签
释义
    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的好处为,企业如果发生效益不好或其他原因,可以直接不和员工续签。对员工也有好处,如果员工想换工作的话,能够避免企业不放人。弊端就是容易出现违法情况,比如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第三次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部门
    劳动合同至少提前一个月准备续签工作,至少要提前一个月告知部门经理,该部门某某员工劳动合同到期该续签了。那么在沟通过程中应该准备以下事项:
    1、沟通员工的工作表现,培训信息、考勤情况、奖惩情况,绩效情况等。
    2、续签合同的类型
    劳动合同有三种,基本上续签不会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剩下就是两种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如果不是以上几种情形,可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不过注意的是,本次续签的时间一定要注意,毕竟这次劳动合同到期后,下次再续签就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假设你每次劳动合同时间只有一年,两年后就该给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3、不续签的风险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就不续签劳动合同,会面临法律风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所以如果劳动合同到期,是公司提出不续签的,公司要正常支付经济补偿金。
    4、应支付的补偿金
    如果沟通完毕,部门经理表示不续签,人力就要跟部门经理沟通好应补偿的金额: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双倍工资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赔偿劳动者的双倍工资:
    1、用人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且劳动者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计算双倍工资。上述情况包括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合同的情况。
    2、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而没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出现用人单位违反上述情况时,劳动者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双倍补偿工资。
    三、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是什么?
    1、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无法约定劳动者的试用期。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对新招员工就难以约定试用期,直接招用,不仅需要增加试用期期间的支出,而且容易带来用人风险。
    3、难以稳定员工和技术人员。如果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职工可以说走就走,无需提前一个月打离职报告,法律不追究其责任。技术人员也同样。如果用人单位与技术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仅可以说走就走,无许承担培训费用。
    4、难以保护商业秘密。每个企业或多或少有商业秘密,不签劳动合同,无法通过劳动合同增加条款,很难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
    5、难以进行竞业限制。企业要对劳动者进行竞业限制,主要针对高技能人才,不签订劳动合同,无法通过劳动合同作出竞业限制,采用其他办法很难收效。
    6、被迫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被迫与劳动者签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利益将造成较大影响。
    7、在劳动争议处理中企业十分被动。不签劳动合同,责任主要在是企业。一旦产生劳资争议,企业拿不出重要依据——劳动合同,违法在先,按照法律规定,必须承担诸多不利后果。
    实际上,用人单位非法辞退员工的经济补偿,和用人单位有没有签劳动合同之间并没有什么直接的联系。而且,员工除了可以索要非法辞退的经济补偿金之外,经济补偿金应该是按照员工的双倍工资来计算的,支付双倍工资也是公司不签劳动合同要付出的代价,只不过,员工要自己收集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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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5: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