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外就医申请应该给监狱哪个部门 |
释义 | 交刑法执行科(处),不设刑法执行科(处)的交狱政科(处)。 一、服刑申请减刑的条件有哪些 罪犯服刑可以减刑的条件如下: 1、被判处五年以上的,一般在执行一年半以后可依法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相隔二年以上; 2、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次减二年至三年,第二次减刑时,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 3、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比照前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 减刑的程序为: 1、由监狱公布,减刑的条件; 2、服刑人员书面提出申请并写出认罪悔罪书; 3、分监区全体警察评议通过减刑人员名单,并在分监区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监区; 4、监区办公会研究确定名单,在监区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刑罚执行科; 5、刑罚执行科对案卷初审,不符合条件退回。符合条件的在监狱公示七天后,由监狱减刑假释委员会进行评审; 6、上报法院进行裁定。 二、犯罪前科的定义是什么 犯罪前科是指曾经被人民法院判处过拘役、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并且已经执行完毕的人又重新犯罪,构成犯罪前科的条件是: 1、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 2、刑满释放后又犯新罪的。 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刑满释放后又犯新罪的,或者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未犯新罪,而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又犯新罪的,都不认为是有前科。正在服刑的犯人再犯新罪也不能认为是有前科,而是属于服刑中重新犯罪。 三、判刑后在监狱如何减刑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法院判处犯罪分子有罪后,如果犯罪分子在监狱执行刑期的时候,符合减刑条件的,就可以申请减刑。根据《监狱法》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的,根据监狱考核的结果,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减刑的程序:1、由监狱公布减刑的条件;2、服刑人员书面提出申请并写出认罪悔罪书;3、分监区全体警察评议通过减刑人员名单,并在分监区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监区;4、监区办公会研究确定名单,在监区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刑罚执行科;5、刑罚执行科对案卷初审,不符合条件退回。符合条件的在监狱公示七天后,由监狱减刑假释委员会进行评审;6、上报法院进行裁定。罚金、民事赔偿、没收财产等财产刑没有履行的,非法所得未收缴的,一般不予以减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 第十条罪犯需要保外就医的,应当由罪犯本人或者其亲属、监护人提出保证人,保证人由监狱、看守所审查确定。 保证人应当向监狱、看守所提交保证书。 第十一条保证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愿意承担保证人义务; (二)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四)能够与被保证人共同居住或者居住在同一市、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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