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实践合同是什么意思呀 |
释义 | 法律分析: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需以标的物的交付为成立要件的合同。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实践合同才能成立。实践合同有:定金合同、保管合同、借用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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