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清偿时要怎样防范风险?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权利人一方拒绝接受债务人一方履行,债务人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提存,提存后,视为债务人已履行。 二、提存的财产发生毁损、灭失等情况的,该风险由债权人一方承担。 三、提存期间的风险 提存财产产生的孳息归债权人一方。 四、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的风险 应当优先清偿有担保的债权。 五、各个债权人均无担保时的风险 按照查封、扣押的先后顺序清偿。 六、权利人可以申请其破产 债务人如果是企业法人,财产不足清偿所有债务时,权利人可以申请其破产。 七、债务人对同一人负有多笔同类债务,除非另有约定,按以下顺序清偿 1、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 2、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 3、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 4、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 5、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 八、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时 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当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时,按费用、利息、主债务顺序进行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三条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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