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托人转委托权对委托人的影响有哪些? |
释义 | 转委托是指受托人将本应亲自处理的委托事务转给他人代为办理的行为。转委托需经委托人同意,且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经同意转委托的,委托人可直接指示第三人,受托人仅对选任和指示承担责任。未经同意转委托的,受托人需对第三人的行为负责,但紧急情况下为保护委托人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转委托需为被委托人利益所需,且需事先获得被委托人同意或事后得到追认。 法律分析 有转委托是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 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保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是指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在必要时将代理事项的一部或全部转委托第三人代为实施的行为,又称“复代理”。受转托人称为“复代理人”。 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保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在必要时将代理事项的一部或全部转委托第三人代为实施的行为,又称“复代理”。受转托人称为“复代理人”。 转托代理的条件: 1.必须是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 2.复代理人的代理权不能超过原代理人的代理权。 3.转委托应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事后由被代理人追认。 综上所述,委托人人有转委托权的意思就是委托人有权利把被委托人拜托的事情转让给另外的人来代为办理,但是这样的情况一般都是为了被委托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而做出的行为。 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经常听见,比如票据上面的委托、打官司的时候对律师的委托,就相当于托人办事儿的意思。可是转委托却是很少见,转委托其实就是把委托权转给他人了。转委托权指的是受托人把本应由自己亲自处理的委托事务转让给他人的行为,转委托前须经委托人同意。 结语 综上所述,转委托是指受托人在经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委托事务转交给第三人代为处理。转委托需遵守原委托权限和期限,并且转委托人仅对第三人的选任和指示承担责任。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保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转委托的行为需要事先获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事后得到被代理人的追认。转委托是为了被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而进行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四章 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 第三十九条 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三章 律师事务所 第十六条 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九条 律师收费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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