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保异地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
释义 | 农保在外地三甲医院报销比例是: 1、县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2%; 2、市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为65%; 3、省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700元,报销比例为55%; 4、省外非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45%。 农保异地住院报销流程,具体如下: 1、带患者身份证、两张一寸彩色照片、新农合医疗证到县合管办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2、携带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和转诊备案手续到转诊医院就医,办理新农合住院手续; 3、出院后,凭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新农合医疗证、病历复印件、住院结算单(有的是发票形式的)、住院费用清单、转诊备案手续到合管办报销。 需要注意的是,参保农民在外地生病就医的,需在住院时或出院后到相关机构补办转诊备案手续;参保农民异地就医的医疗机构必须是农村医疗保险指定医疗机构,否则不予报销。 农村医保报销注意事项如下: 1、不办理转诊单或不到指定医院就医、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住院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酗酒、车祸、打架、自杀、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点名手术费、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会诊费等; 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