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财产 损害赔偿 诉讼时效 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算,有无人身损害不影响财产损害赔偿的请求时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 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财产损害有哪些赔偿方式 财产损失赔偿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 、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 ( 险 ) 、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 、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 、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 4 、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5 、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 ; 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6 、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三、诉讼时效的法律要件 诉讼时效要件是指适用诉讼时效的要件。具体如下: 1 、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 2 、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 3 、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如果有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实,诉讼时效还可以 " 拉长 " ,即中断时重新计算,中止时,将中止时间段剔除后继续计算。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