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小区的车位属于以上三种车位中的哪一种,如果是产权车位的话,小区的业主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和物业进行交涉和维权。如果是公摊车位,这类车库所有权属全体业主共有,根本谈不上出租和出售。如果是人防车位,开发商没有产权,出售车位是违法的。 小区内的物业公司,一般有两种方式入驻小区,一种是开发商的自有物业,也就是物业管理企业均是由开发商派生出来的,普遍存在“父子关系”,另一种是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一般情况下,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是利益共同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