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告律师会见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被告人的法律权益,同时也为了保证司法程序的公正和合法性。在会见中,被告律师可以讨论一些关键性情节,如被告人的防卫情节、无罪推定、证人证言等方面,以便更好地为被告人辩护。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被告人有权聘请律师为其辩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被告人在侦查活动中发现有关其犯罪行为的证据不充分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无罪的情况,可以提出申请补充侦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被害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有权就案件有关事项提供证言或者意见。 被告律师会见是被告人行使自己的法律权利的重要环节,律师可以在会见中与被告人充分沟通,了解案情,发现问题,为被告人提供更好的辩护服务。同时,由于被告律师会见的讨论内容涉及到案件的重要情节,因此需要注意保密和保障被告人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