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法》和《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和投保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但变更后的合同应当经过书面形式确认,并在保险人指定的时间内生效。变更合同应当遵循合同自愿原则,即双方自愿变更,不得利用合同变更损害对方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九条当事人一方要求修改合同的,应当与对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协议。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可以就合同的解释约定仲裁,但仲裁机构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四条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可以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变更合同内容,经保险人同意并在保险人规定的期限内生效。 第三十三条保险合同订立后,除非经双方同意或者法律另有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