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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死亡注销户籍需要的资料
释义
    死亡注销户籍需要的资料如下:
    1、村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
    2、死者户口簿及身份证;
    3、申请人的户口簿及身份证;
    4、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者司法部门的死亡鉴定书、法院的宣告死亡判决书等。
    死亡人员注销户口方式如下:
    1、公民正常死亡的由亲属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死亡医学证明》注销户口;
    2、公民在家死亡的,须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证明,提供死亡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直系亲属申报户口注销;
    3、非正常死亡的公民,根据公民直系亲属的申报,提供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死亡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注销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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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5:4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