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继承遗产 |
释义 | 法律分析:法定继承人对遗产的分配份额,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1、原则上,同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平分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经过协商,允许有人分的多,有人分的少。 2、特殊情形特殊处理: ①基于对弱者一贯同情和照顾的立场,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多分②作为激励机制,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法定继承人,可以多分③作为事后惩罚,对于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对被继承人尽了扶养义务的法定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3、法定继承人以外的遗产取得人: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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