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委托家人代办? |
释义 | 身份证到期、丢失或出错需本人办理补办手续,不可由家人代办。需携带户口簿至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大厅申报丢失补证。民警核对信息后办理,一个月后可领取新证。居民身份证需换发时,应交回原证。 法律分析 身份证到期不可以让家人帮忙补办。身份证丢失后,本人应尽快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 信息采集完毕后,当事人在身份证到期不可以让家人帮忙补办。按照现在的规定,必须由本人办理身份证补办手续。身份证丢失后,本人应尽快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民警对户口簿、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当事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证件办理。信息采集完毕后,当事人在确认单上签字,一个月后可到公安机关领取新证。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拓展延伸 家人代办事务:合法性、责任与风险 委托家人代办事务涉及到合法性、责任和风险等多个方面。从合法性角度看,委托家人代办事务通常是被允许的,但具体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评估。家人代办事务时,代办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和要求进行办理,并保护委托人的权益。然而,委托家人代办事务也存在风险,例如代办人可能出现失职、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委托人的利益受损。因此,在委托家人代办事务时,应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保持沟通和监督,以最大程度地降低风险。同时,建议在必要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以确保合法性和权益的保护。 结语 补办身份证必须本人办理,丢失后应尽快携带户口簿到公安分局户政大厅申报。信息核对后,进行采集和办理,一个月后可领取新证。委托家人代办事务需评估合法性、责任和风险,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保持沟通和监督,以降低风险。建议必要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确保合法性和权益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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