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于失信人员法院如何制裁? |
释义 | 法律分析: 法院判决了失信被执行人如果没有能力偿还的话会被强制执行一些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1、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2、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股票等财产;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车辆等动产; 3、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应收账款等财产;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土地、房产等不动产; 4、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返还特定的财物;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5、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限制出入境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五条 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中,应当载明有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等内容。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并作出决定。人民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也可以依职权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当制作决定书,决定书应当写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理由,有纳入期限的,应当写明纳入期限。决定书由院长签发,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决定书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文书送达方式送达当事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