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落户后是多久?可以迁走 |
释义 | 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口迁移证的使用期限是从签发之日起算起,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30天,即一个月,居民需在有效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公安局或派出所进行迁移户口登记。如果超过了迁入的期限,而且迁入地派出所也不同意的落户,你可以拿户口迁移证到你迁出地派出所开具延期手续。 一、外地买房迁户口的流程是什么?? 1、应分清不同类型分别准备所列不同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2、当事人可持《户口准迁证》(第二联)和被迁移人《户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3、当事人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二、迁户的材料: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迁户口的(结婚证)、购房入户的(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积分入户的(劳动合同、居住证、社保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三)一般档案跟着户口走吗? 不是,户口与档案是分开的,没有规定要放在一起。 1、如果户口在工作地,那档案放在当地人才中心或工作单位,便宜管理。 2、如果户口不在工作地也不打算落户在工作地,那档案可选择放在户口地人才中心,这样就不用以后换单位需要转档案,当然不怕麻烦也可放在工作地人才中心或工作单位。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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