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弃继承权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
释义 | 放弃继承权无效的情况有:1、继承开始前,或遗产处理后,主张放弃继承的;2、以非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3、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4、其他无效的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第三十三条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遗产管理人或者其他继承人表示。 放弃继承权有哪些要注意的 放弃继承权注意事项:1、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2、当事人自愿放弃继承;3、放弃继承的继承人是完全行为能力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你好请问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形有哪些 法定继承的适用情形有:1、被继承人死亡留有遗产需要继承;2、继承人是法律对顶的法定继承人;3、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4、被继承人没有定立遗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请问关于一般情况下可以继承的房产有哪些 如下房产继承人是可以继承的:被继承人依法取得全部所有权、部分所有权的房产。例如,被继承人生前购买、受赠、继承的房产,或被继承人与配偶、家人以及其他人共同所有的房屋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二百九十七条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请问有没有时间规定放弃继承权? 对放弃继承权有以下注意事项:1、时间应当符合法定期限。即放弃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做出表示;2、放弃表示的形式应当合法。即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3、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请问丧失继承权的理由有哪些 丧失继承权的原因:1、继承人为占有遗产故意杀害被继承人;2、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造成严重后果的;3、继承人以欺诈、胁迫等不轨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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