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
释义 |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必须在重庆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公积金。 2、重庆市户口的借款人必须连续缴存半年以上,外地户口的借款人需连续缴存一年以上。 3、所购房产楼龄不超过20年,所购房产的结构不能为混合、砖木结构。 4、不接受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且未还清欠款的申请。 5、上次公积金结清后3个月才允许申请公积金。 6、借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女不能超过55岁,男60岁,单位出证明可适当延长五年。 7、贷款成数不得超过房价的七成,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两个人以上共同购买同一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80万元。 8、公积金贷款对象为申请贷款前6个月(含)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公积金(含异地缴存的本市或外地户籍职工),在我市城镇购买自有住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一、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对稳定;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帐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它不良债务;5.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期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6.住房公积金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 二、住房公积金能贷款多少 住房公积金能贷款的具体金额,需视情况而定: 1、单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是50万元; 2、两人或者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话,贷款的最高额度是80万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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