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上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措施有:1、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2、认定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3、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可以依照驰名商标予以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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