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错推定责任8种情形 |
释义 | 过错推定责任8种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 2、医疗机构违法相关规定患者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 3、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 4、建筑物脱落致人损害的; 5、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 6、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 7、地下施工致人损害的; 8、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 具体内容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2、患者因下列情形之一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3、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4、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 5、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 6、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 7、地下施工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8、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