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问题 |
释义 | 试用期辞退扣工资是不合法的。根据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包括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但即便在试用期内,公司也应按时支付工资,除非有特殊情况。 法律分析 一、试用期辞退扣工资的行为是否合法? 试用期辞退扣工资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辞退的,并且无故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司在试用期阶段肯定是可以单方面的辞退员工的,而且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释权也在公司,可是,如果要克扣工资的话,公司就得有合法的凭证了,即便是员工没有经过试用期的考察,但是试用期阶段的工资,没有特殊情况的话,应该全部如数发放。 结语 试用期辞退扣工资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辞退且无故拖欠工资时,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权益。虽然公司在试用期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若要扣除工资,公司必须提供合法凭证。一般而言,除非特殊情况,试用期工资应该按时发放。因此,劳动者应该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在遇到问题时寻求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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