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8类海归不能落户北京 |
释义 | 留学生落户北京政策 1.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境外停留360天,若中途回国,回国期间的时间,不算入360天内)。 2.获得中国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硕士或硕士以上学历。 3.入境回国日起,2年内提交落户申请。意思是从你回国那一天起,一直到你收到留学服务中心通知,把落户材料交到留学服务中心的那一天,间隔不能超过两年。 4.提交申请前需要和用人单位协商好,是否单位有落户资格,落户资格是否给你。并不是每个企业都有落户资格的。举个例子,一般情况下企业有2个名额 ,对于大型企业人数较多的,数量会有所上升,比如银行或者证券等行业。公司每年留学落户是有名额限制的,一般是2-3人。 5.与在京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人事关系。劳务合同期限必须1年以上,并且参加社保。需缴纳社保3个月以上方有资格提交申请。 北京硕士落户政策 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引进当年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其中,教育、医疗卫生系统引进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毕业生,可直接办理引进手续,不占引进指标:(一)父母为北京支边人员,且在本市有直系亲属需要照顾的毕业生; (二)父母为北京知青,且在本市有直系亲属需要照顾的毕业生;(三)上学期间,父母双方均已调京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毕业生。 《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引进毕业生工作办理流程分为调查需求、分配指标、申报公示、审核落户四个阶段。 (一)调查需求 上年 11月底前,市人力社保局汇总分析主管单位报送的毕业生需求。 (二)分配指标 当年2月底前,市人力社保局向主管单位分配指标数量。 (三)申报公示 1.当年3月至9月,用人单位通过“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向主管单位提交毕业生信息,报送有关材料。 2.主管单位对报送信息和材料审核无误后,经毕业生本人同意,通过官网公示拟引进毕业生的姓名、年龄、毕业院校、学历等信息,并公布主管单位的监督电话和联系地址,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应的问题,主管单位应及时核查处理。 3.经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引进的,主管单位通过管理系统向市人力社保局提交毕业生信息。市人力社保局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审批通过的,主管单位持《XX 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3份)换取《接收函》;审批不通过的,停止办理引进。 (四)审核落户 1.毕业生报到后,用人单位通过管理系统报送毕业生的毕业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等信息,主管单位审核后,提交市人力社保局。 2.次年1月至12月,主管单位通过管理系统向市人力社保局提交落户申请。市人力社保局对毕业生学历、学位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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